刘洋等七位同志作为协会拟任负责人人选,已通过多部门联合审查,符合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条件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。本协会内国企、事业单位兼职人员须按规定履行审批备案,落实 “兼职不兼薪、履职不取酬” 相关要求。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协会反映。
《关于协会拟任负责人人选的公示》(点击查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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